一、在开曼对在当地注册的国际性商业服务企业都推行有益于信息保密的要求,信息披露规定非常少,保密规定相对性严苛,有益于企业维持商业服务运作密秘,主要包括不用提供通过审核的账目表格或每一年财务审计、容许发售不无记名个股、无须有着在当地活动记录、无须向工商注册登记责任人表露执行董事名称、无须备案股东信息这些。
二、开曼没有外汇监管,资产迁移不受到限制,这针对实施外汇监管的国家的企业来讲具备非常大诱惑力,有利于企业进行资本运作。
三、开曼海岛注册的企业沒有税款,不论是对本人、企业或是信托业都适用,因此开曼海岛被称作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税收心灵的港湾沒有盈利税、直接税,唯一之税费为合同印花税,一切出让或按揭贷款房地产业均需缴付合同印花税。
四、可以用开曼企业为名在开中国、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等设银行帐号、开设私募基金、押汇、设立信用状、出让信用证。
五、开曼企业可以在香港、英国、马来西亚等股票交易销售市场挂牌上市交易,发售;
六、注册程序流程便捷,保持成本费也甚低,不用注册人亲自到开曼开展实际操作,有专业的注册代理公司代替进行。
七、有利于企业进行跨国运营,企业进行跨国运营是多少会遭到自身国家的诸多限定,而注册一家开曼企业也就变成企业面向世界、进行跨国业务流程的近道。
八、法律法规环境宽松,开曼破产法是以法国破产法为基本,相对性完善,因而有益于吸引住海外公司前去注册。
九、税赋轻度且可以防止双向缴税,开曼对各种国际性商业服务企业、注册离岸公司的税赋非常轻度,并且开曼与关键经济体签定了规避双向缴税条约,还不征缴企业所得税、收入税、公司所得税或房屋遗产税等。
十、公司管理简单,注册离岸公司无需每一年举办股东会及董事会,即使举办,其地址也可随意挑选,可玩性比较大,很多离岸金融中心对国际性商业服务企业沒有最少资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