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没有增值税营业税及其它附加税,其目前主要有3种税:利得税、薪俸税和物业税;今天主要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香港公司利得税的相关介绍。
01利得税简介
在本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由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 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须缴税。征税对象并无本港居民或非本港居民的分别。
因此,本港居民可从海外赚取利润而无须在本港纳税,反过来说,非本港居民如在本港赚取利润,则须在本港纳税。
至于业务是否在本港经营及利润是否得自本港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事实而定,但所采用的原则可参考香港及其他奉行普通法的法院所判决的税务案例。贸易型客户可以申请海外利得豁免的。
-由2008/09课税年度开始,法团业务及非法团业务利得税税率分别为16.5%及15%。
-自2018/19课税年度起,合资格按两级税率课税的法团及非法团业务首2百万元应评税利润的税率分别降至8.25%及7.5%。
02税务基准
根据利得税的定义,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需征缴利得税:
1.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
2.从某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产生的利润除外;
3.该利润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当然,这也并非绝对,因为香港税务条例中,有一些涉及特定情况的附属条例。因此,在判断是否需缴纳利得税时还需查看附属条例的相关规定。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会先考虑以上三个因素,如果考虑过这些因素后,确定不需要缴纳利得税,还应该再对特殊条款进行考虑,以确定不属于特殊情况下缴税范畴。若发现有缴税责任,则应及时交税。
纳税人于某一会计年度内的亏损可结转用以抵销随后年度的利润,但经营多于一种行业的法团,则可将某一行业的亏损,抵销另一行业的利润。
申请以个人入息课税办法计税的人士,可从其总入息扣除营业亏损的数额。 对于实施优惠税率征税的收益或利润,在计算其盈亏用于抵销正常收益或利润时,会作出相应的调整。
03香港公司税务常见问答
1.香港公司成立后,何时需要报税?
香港公司成立18个月后,税务局将开具第一份纳税申报表。即使没有纳税义务,也必须在收到纳税申报单的期限内完成第一次纳税申报单并交至税务局。之后,每12个月将是会计和纳税申报的财政年度。一般来说,法定日期是3月31日或12月31日。
2.所有香港公司都需要纳税吗?
香港公司不一定要纳税,但每年都要申报。根据香港法律,香港利得税的征收范围为任何人因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获得的经营所得,此所得利润若是于香港产生或来源于香港则需要纳税。
3.之前一直是零申报,可以补做之前的审计吗?
可以,补做之前的审计,要从公司设立那年开始补做所有会计年度的账目,会计师根据账务材料等凭证,出具审计报告。
4.香港公司做帐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1)虽然香港政府要求按年度报税,企业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开始处理账务,一般应在有经营业务发生时就要开始准备帐务资料;
(2)票据的分类和整理:把销售发票、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按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摆放。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帐期间的日期相符;
(3)承认的票据: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政府承认所有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
今年的报税表已于4月1日开始发出,由于税表的填报时限是在报表发出日期的一个月内,加之香港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也需要时间,所以再次提醒您,务必保障香港公司在税期内报税,勿逾期!